根据有关规定,出具的商业发票必须符合美国相同商品商业性交易的惯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售货人的姓名和地址;
(2)货物启运地、收货人和发货人;
(3)进口货物在美国的进口目的港或机场;
(4)进口订货的时间和地点,货物的购买人或同意购买人的姓名和地址;
(5)货物的唛头、号码、数量和种类;
(6)详细的品名、质量等级、大小和规格以及商标等;
(7)货物按其启运地或启运国的度量衡的数量,或按美国度量衡的数量;
(8)用销售货币列出单位售价和货物数量的总价,总的发票价;
(9)货物承担的所有费用,各种FOB费用如已包括在发票价格里,无需逐一列出相应的金额;
(10)商品出口时出口国的回扣、退税或其他优惠必须分别列上;
(11)不包括在发票价格中但参加了生产过程,诸如染料、模具、模型、工程机件及经济援助这些项目的成本;
(12)海关条例中可能要求适当地对货物进行估价,查验各归类所需要的任何其他事实。
商业发票均需英文发票(4份)。每张发票包括由一个发货人在同一条船或别的交通工具上发给一个收货人的一批货物。说明尽可能详细。出具发票时应采用打字机字体。为使货物在美国顺利通关,应将发票附在运货发货单据或在商品装运时发给美国收货人。